2016年10月10 10:00:00
各市场参与人:为进一步规范主办券商推荐业务,明确主办券商内核职责及工作要求,提高主办券商执业质量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内核工作指引实施若干问题的解答》(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主办券商应当按照本问答的规定执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9月30日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内核工作指引实施若干问题的解答 为进一步规范主办券商推荐业务,明确主办券商内核职责及工作要求,提高主办券商执业质量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现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内核工作指引(试行)》(文中简称“《内核工作指引》”)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一、补充审计项目的内核程序有何要求?答:为发挥主办券商内核工作的专业职能,自2016年10月1日起,申请挂牌公司补充审计的,主办券商应按照《内核工作指引》的规定履行内核程序,补充现场核查工作底稿,并提交由该项目全体内核会议成员签字确认的回复文件。二、如何理解内核机构的独立性要求?答:内核机构应为主办券商常设机构,独立于推荐业务部门,专职负责内核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内核专员为内核机构的专职人员,不应参与推荐业务,不得由推荐业务部门人员兼职担任,避免因与推荐业务部门混同导致的利益冲突。三、内核专员的聘任有何具体要求?答:内核专员的聘任条件由主办券商自行规定。主办券商应在控制风险、保证专业能力的前提下,按照《内核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合理设定内核专员的聘任条件。四、如何理解“内核会议须七名以上内核机构成员出席方可召开……且由推荐业务部门人员兼任的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答:主办券商应加强内核会议的独立性与专业性,鼓励主办券商外聘内核会议成员。内核会议成员未在推荐挂牌项目小组所属的一级部门任职的,在该项目内核会议中,可以不认定为《内核工作指引》所指的推荐业务部门人员。五、现场核查工作底稿如何提交?答:现场核查工作底稿应作为“3-4-4内核专员对内核会议落实情况的补充核查意见”的附件上传。...
2016年06月20 20:00:00
这1年来,宝能、万科、华润、安邦,活生生把这个股权争夺战演成了现实版的“权力的游戏”:波谲云诡的江湖权斗,你永远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剧情总是在你松一口气的时候,来个大反转。2016年6月19日晚8点,万科高级副总裁谭总、董秘朱旭临时召开投资者电话会议,系统详解万科引入深铁的资产重组预案。但就是在这种股权争夺的乌云笼罩下,关于行业的深度研判被遮蔽了。很多人只顾得关心万科未来的第一大股东是谁,王石会不会被踢出董事会,但却忽视了万科管理团队长期以来极为强悍的能力:出色的行业研判。过去很多年里,万科在不少重大节点的判断,都会成为同行经营决策的指挥棒。 房地产行业已然进入了下半场,整个中国的城市化也进入了下半场。在过去的2年里,中国的开发商们都纷纷展开了对行业未来的破局探索。行业新的模式正在一天一天的诞生,传统的玩法正在受到越来越明显的挑战。 大家其实也可以抛开股权之争,来看看在万科的思考里,行业的下半场究竟会发生什么,什么样的开发商更可能会胜出,万科与地铁的合作除了股权考虑之外,内在的行业逻辑是在哪儿。当然不是说万科的考虑唯一正确,但是,就我们身在的深圳来说,万科的这番思考,的确有相当高的启发价值。 中国在2015年底,城市化率是56%,大概相当于美国1945年的水平,或者日本在50年代的水平。美国1945年的城市化率是57%,跟中国目前非常接近。这样的一个数字首先给我们两个结论,第一中国的城市化远远没有结束,这个也是支持中国的房地产在未来还有前景和空间的最重要的因素。 第二是当一个经济体的城市化率超过50%之后,它的城市化就进入到了第二阶段。一般来说城市化的第一阶段大概是在30-50%,而50-80%是第二阶段。城市化第二阶段和第一阶段在主要的特征方面是有显著的差异的,在城市化第一阶段,最核心有两个特点,第一个是所有的城市都在发展,不管是大中小各类城市,都在扩张。第二就是,在第一阶段,城市化以单个城市的发展为主。 在城市化第二阶段,我们来看城市间的分化的话,最核心的把它分为城市圈内的城市或者城市圈外的城市。基本上在城市化第二阶段能够得到发展的,主要是都市圈内的城市。这个和这个城市一开始是二线还是三线,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关系。它的关系主要在于,这个城市是一个独立的城市还是它身处一个城市带以内。根据这个探讨,我们就可以知道,中国未来的人口流入的主要方向在哪里。那一定是流到一些相对比较发达、能够成型的城市带里面去。而这个城市带主要就是在我们现在三个已经初步成型的区域里,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再一个,可能沿长江会有两个比较重要的城市带。一个是以武汉为核心的长江中流城市带,一个是重庆和成都构成的川渝城市带。这些城市带就是中国未来人口流入的主要方向。 人口在流入这个城市带之后,我们接下来来看第二个问题:城市带的发展时代,和最初单一城市的发展,有什么显著的不同。 在单一城市发展时代,基本上城市是一种摊大饼的方式,这种方式可以称作是“弥漫式”的扩张,就是它有一个中心,这个中心是发展最早的,之后逐步向周围扩散,就像一个大饼一样越摊越大。而在城市圈时代,城市的发展是“轴向发展”,就是城市沿着一些主轴在发展。这些主轴是什么,就是轨道交通。关于城市的发展,在历史过程中提出很多学说,最终,基于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这种理论被验证是最好的。我们可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日本东京。其实,在摊大饼的时代,城市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一定是会出现非常严重的大城市病的。东京在1960年代的时候,也出现了非常严重的大都市病。我们今天在我们这里看到的比如说交通拥堵、空气质量下降、房价快速上涨很多人买不起,这些问题在东京1960年代的时候也都非常严重。当时的东京政府也是到了要想办法疏散东京的人口,他们最初的想法也是跟我们现在的想法是一样的,就是能否把人口疏散到远离东京的腹地地区。但经过20年的努力,这件事情可以说是非常麻烦。到了1980年,日本的两大都市圈(东京圈和阪神圈)占全日本的人口比例,由1960年的41%提高到了47%。也就是说日本把人口向其它城市疏散,这个过程是完全失败的。因为它违背了我们上面所说的第二阶段城市化的重要特征,城市化第二阶段的不是所有城市的人口都能扩张的,而是一定要加速流入城市带里去的。而你要把城市带的人口疏散到其它城市里去,这个注定是要失败的。 但是到了1980年代,东京治好了它的大都市病。我们知道,东京是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城市,将近3800万人口,但是东京基本是不堵车的。东京是怎么治好它的大都市病的?其实它靠的就是这种轨道交通为轴的组团式轴向发展,这是东京最终在在80年代解决了它的大都市病所采取的方式。我们可以看一下目前全世界人口超过2000万的城市,里面只有2个发达国家的城市,一个是纽约,一个是东京。其它的人口2000万以上的城市,都在发展中国家,这些城市到目前基本上都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大都市病。但是纽约和东京是治好的,它们一个很核心的原因,就是他们的公共交通的效率和其它城市的差异,公共交通的效率,最终决定着这个城市扩张的边界。 我们可以看到,东京现在的建成区高达8000多平方公里,纽约更大,建成区达到了1.1万平方公里,纽约2000多万人口,东京3000多万人口,它们单位建成区的人口密度其实并不是很高。但是我们可以看另外一个城市,巴基斯坦的卡拉奇,这个城市也有2000多万人口,但是它的建成区只有不足1000多平方公里,这使得它的人口密度超过了东京的6倍、纽约的10几倍。像卡拉奇这种城市,以后将会出现非常严重的也非常难以治理的过度拥挤的问题。未来要解决这个问题,它也一定是要发展轨道交通,也就是按照TOD的模式,通过轨道交通的轴向发展来扩展城市的边界。 所以,这种方式一定是中国未来下一阶段城市化的主流模式,按照联合国的预测,中国在未来10年还会有1.7亿人口流入城市,这些人口基本都会流入到发达的都市带里面去。那么他们在流入都市带的时候,都市带为了能够接纳他们,所能采取的唯一的方式,就是大规模的修建轨道交通,然后通过轨道交通扩展城市的边界来容纳这些人。我们可以看到,沿着轨道交通所发展的城市带,是中国未来人口主要的流动地。这也意味着,沿着轨道交通拓展的城市新区,是未来整个房地产行业的主战场,你如果抓住了这个机会就抓住了未来,失去了这个机会就会失去未来。这样的一个机遇,可以说是一个划时代的机遇,里程碑式的机遇,基本可以和1998年的房改相比。 也就是说,我们这个行业发展到现在,它所遇到的两次最大的机遇,第一次是1998年,国家把实物分房取消改成了货币化分房。第二就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轨道交通的时代的到来。如果你不抓住这个机会,在未来的10年,等于是你错过了最佳的时机。 这个就是我们现在所面临的背景。在未来,所有的开发商,都必须要想办法介入到轨道沿线的开发。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方式,就是你能够跟某个地铁或者某些轨道交通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如果建立不了这种关系,那么今后在竞争当中,你就会处于明显的劣势。 我们未来按照TOD模式大规模发展轨道交通的这些城市带里面,我们认为,以深圳为核心的深莞惠地区,又是最重要的一个地区。它的原因首先在,深圳在轨道交通建设方面的潜力是明显大于其它城市的。轨道交通在成功的解决了大都市病的城市里面,都会是这个城市的最重要的交通方式,它对于对公共交通的分担率都是非常高的。比如东京和香港,轨道交通对公共交通贡献的分担率都在90%以上。中国的北上广深是多少呢,北京是42%、上海是51%,广州是47%,而深圳,只有28%。 那么深圳是目前大城市里轨道交通分担率最低的城市,这也意味着它未来的轨道交通建设的规模会最大。依照深圳的规划,在未来10年,深圳要修建800公里左右的轨道交通,加上已有的178公里,合计大概在1000公里左右。这样一个计划是不是一个过度的、不可能实现的计划?我们可以参考东京的情况。东京在1960-1990年的30年当中,轨道交通的里程增加到了2025公里,这个比1960年增加了1倍以上而这个过程当中,东京的人口也从1786万增加到了3180万。也就是说,轨道交通增加了1倍 人口也增加了1倍。 第二个结论,我们来看,房地产公司怎么来和地铁发生关系,或者说,地铁的上盖物业,有什么样的开发的主流模式,这种模式,基本上可以找到3个典型的案例。 第一个是凯德,凯德是典型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公开交易的方式,重点做地铁上盖的模式,这种方式不需要你利用特殊的人际关系,完全按照公开市场去做的一种方式。凯德在中国做综合体的时候,非常明确:基本上,不是地铁上盖它就不做。这种方式也使得它在中国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但我们也看到,它在获取地铁上盖的时候,成本会越来越高。可能在这种方式,在未来5-10年,中国轨道交通建设最大的高峰期,这种模式不一定能够占到特别大的上风。 第二种模式是港铁模式,香港地铁是全世界最赚钱的一家地铁公司,它也是大家所看到的“轨道+上盖”的教科书式的样板。港铁的模式让我们看到一点,地铁是可以赚钱的,但是地铁赚钱主要是靠相关的商业和上盖物业的价值,不能靠票价来赚钱。港铁模式也给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启发,我们知道,香港的大部分土地都是通过港铁释放出来的,但是港铁不会把它的土地随随便便卖给任何一家开发商。在香港,评价一家开发商上不上档次,最重要的标准,就是你是不是港铁的招标的主体,香港现在不到10家公司拥有这样的资格。在未来,我相信这种景象在中国内地也会重演,你能够有资格参与地铁上盖物业的争夺,会成为未来评价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实力,或者说是评估你未来发展空间的非常重要的一个评估指标。但如果你要是不仅仅获得一个像港铁这样的招标资格,而是和一家地铁公司建立了一种非常紧密的合作关系,那么这个价值毫无疑问会远远超过类似于获得港铁一个招标资格的模式。 第三,就是日本的东京急行电铁的模式,简称东急电铁,或者东铁。它和港铁是有区别的,港铁的地是卖给开发商开发的,而东铁的地是不卖的。它是自己开发,或者它找一个开发商来合作开发,它不卖的。这种方式相对于港铁,在社会效益上有一个非常大的好处,是什么,是它不会制造地王,而且它可以用更高的效率把住宅供应出来,它提升了土地的效率。因为港铁这种方式通常要等地铁修完之后,土地才拿去拍卖,开发商拿到地之后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设计才可以开工。因为港铁的地铁建设是提前完成的,在修地铁之前显然还不知道地会给谁,它的地铁的设计施工和上盖物业施工是分开的,那么这种方式很有可能会存在一些结构摩擦的,这种摩擦可能会影响未来土地的效率。但是东铁的模式,完全是地铁和上盖同步规划,同步设计,甚至是同步施工,这个大大提升了效率,也减少了设计分割之间造成的摩擦情况,也就是说,东铁模式才是“轨道+物业”的效率最高的模式。 而现在,深圳地铁和万科意图达成的“轨道+物业”的紧密合作模式,正是像东铁的模式。万科在6月12号的轨道发展高峰论坛,深圳地铁、万科还和另外几家公司签订了协议,其中有个是跟中国轨道集团签的协议。实际上中轨它本身并不建轨道交通,也不经营轨道交通,它是为轨道交通建设提供融资支持的类似于产业基金的这样一个主体。如果说未来深铁+万科,再加上中轨这样一个组合,实际就把地铁建设的金融,地铁的建设运营,地铁的上盖开发,基本上集中了全中国的最强的三方面的力量。这样一个铁三角,我相信在中国未来5-10年轨道交通开发的高峰期,这个组合是这个世界上存在的最强组合。 如果我们要绑定一家企业,我们能绑定谁呢?现在是不是说,有中国几十个轨道交通企业排队等在那里,等着我们去临幸他们呢?是这样的情况吗?当然不是,当然不是。深圳地铁在中国所有的地铁企业里面,它是有唯一性的。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它是中国所有地铁公司里面唯一的一个从一开始起就把“轨道交通建设”、“轨道交通运营”直到“轨道上盖物业开发”这整个链条全部打通的公司。第二,它是目前中国的轨道交通企业有外地项目有外地订单的唯一的公司,当然它的外地项目不在中国,在非洲。但至少人家有外地项目。而且在6月12日它也和东莞、重庆也都签了备忘录。进入东莞,也就说它已经不仅在深圳了。进入重庆,意味着它不仅在广东了。在中国目前的地铁企业里面,具备这种跨地域扩张能力的,它也是唯一的一家。事实上它也是中国所有的地铁企业里面,经营数据是最好的一个。所以,它是具有唯一性的。而且,它现在试图跟我们建立的模式是东铁的模式,不是把土地拿出来招拍挂,如果它把地拿出来拍卖,那基本上可以肯定,出一块地一个地王,出一块地一个地王。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谁能和深圳地铁绑定,那基本上意味着在未来的轨道交通时代,这个开发商就已经赢了一大半了。关注:指南针顾问,向朋友圈分享有礼 长按二维码,即可识别并关注...
2016年10月30 18:00:00
十月的北京,在连续的雾霾天之后,秋高气爽、美丽如画,如同老舍笔下“北平的秋天”。2016年10月28日至29日,天高云淡、盛世景蓝,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揭牌仪式暨十周年庆典在雁栖湖畔APEC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前来参会的外部嘉宾有数位大学校长和学术界领袖、近90家金融机构负责人、40余家上市公司高管、(剔除上市银行后总市值近7000亿元,占整个A股总市值的1.5%)、近30家被投资企业老板、20多位超级LP,还有来自于美国、加拿大、以色列等地的国际合作伙伴,共计240多人,加上盛世景全体员工近160人,总共有400余人见证了这次盛会。整个活动包括商务会谈、欢迎晚宴、“资本市场与资产管理”高峰论坛、战略合作签约仪式、集团揭牌仪式暨颁奖晚会共五个板块。 “今天是盛世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十周年的日子。”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董事长吴敏文在10月28日的欢迎晚宴上介绍,“更加可喜的是,我们今天正式变更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这不仅是盛世景在雁栖湖畔举行的第四次盛会,更是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更名后的第一次朋友圈大团圆。天道酬勤,原来这个天也包括天气。” 顾往昔,京城创业景行沙场,甲胄不解谱写华章。今朝更名树新帜,万象更新再起航。 400余人从全世界各地齐聚雁栖湖盛会,表达了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期望、对资产管理行业的关注,朋友们对盛世景十周年的祝福,彰显了盛世景作为业界翘楚的凝聚力。“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此次盛会是一个重要里程碑,全体盛世景人与各界朋友们在此回顾过去十年的创业历程,总结得失、奖励精英,而盛世景更名为集团,则是吹响了向未来进军的号角。 以心相交成其久远,“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在28日晚的盛大欢迎晚宴上,世界各地的亲朋好友和合作伙伴欢聚一堂。湖南大学前副校长张强、中天能源董事长邓天洲、中国保信副总经理王哲、桂林三金副董事长邹洵等作为各方代表在晚宴上发表了感人致辞。作为吴敏文董事长大学时的金融专业老师,湖南大学前副校长张强女士热情洋溢地说,“敏文是1989年进入湖南财经学院,在读书期间他是一个非常有激情的学生。这种激情一直延续到他的工作和事业中,我有幸成为他的老师。无论是他的专业精神还是为人品质,都经常在我的学生中传颂,我为他感到骄傲。”中天能源邓天洲董事长表达了对盛世景的谢意:“我和盛世景是从2011年开始合作的,5年来我们从一家小公司成长为一家上市公司,从十几个亿的净资产,到现在150亿的市值。在这个过程当中,盛世景投了我们5轮,累计投资超过了30亿。在盛世景的帮助下,我们一直在成长。”吴敏文董事长的大学同学,中国保险信息公司副总经理王哲表达了朴素和真诚的祝福:“我祝敏文生日快乐、身体健康!因为我相信,只有团队核心人身体健康,才能带领盛世景沿着正确的道路快速向前,才能给每一位合作伙伴带来财富,才能为每一位员工实现自身的价值,创造更好的舞台。” 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的股东、桂林三金副董事长邹洵在祝福时,回忆了双方合作的历程:“我们2010年就与盛世景开始合作,从合作变成了朋友,这个过程中,敏文董事长的为人处事方式,深深吸引了我们,所以在2012年年底,我们很荣幸地成为盛世景的股东。” 倾听亲朋好友的致辞之后,吴敏文董事长做了发自肺腑、感人至深的发言:“我之所以像打了鸡血一样披星戴月、不辞辛劳,是因为有这么多人与我同心同行,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十年磨一剑的恒心,迈步从头越的勇气 正是由于这种“永不言败”的精神,盛世景在过去十年里坚韧不拔、砥砺前行,十年磨一剑、今朝见锋芒。 从成立之初的北京盛世景投资管理公司,到后来的盛世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再到如今的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盛世景已经站在了资产管理行业的前列。10月29日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前副总经理谢平、湖南大学校长段献忠、湖南大学前副校长张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等领导和老师与吴敏文董事长共同为“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揭牌。 在揭牌仪式上,吴敏文董事长表示,“我们用了10年时间,团队从2个人发展到今天的160人,未来我们一定会发展到更多的人,这支队伍必将会在中国资本市场留下自己的烙印,写下自己的辉煌。”从湖南大学到北京大学,从岳麓书院到未名湖,吴敏文在咄嗟之间重塑自我,终在燕园修悟脱缰。此次,湖南大学校长段献忠教授和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教授专程前来参加盛世景集团揭牌仪式,并先后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段校长说“通过敏文董事长干事业的激情,对社会发展关心的情怀,我更加了解了岳麓书院、湖南大学,为什么会培养那么多杰出的人才。我们湖南财经学院,为什么会被誉为金融黄埔。”“敏文董事长在湖南大学成立了一个2000万元的盛世景金融发展基金,立志要在他的母校打造先进的金融学科,湖南大学有这个决心在盛世景基金的帮助下,把我们的金融学科发展好。”段校长最后表示,他今天这个会开下来很激动,“我看到我们国家未来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的蓝图。”北大国发院是我国著名的国家智库,国发院下属的BIMBA项目是名列前茅的商学院。BIMBA的办学宗旨是“依国家智库、铸商界领袖”,盛世景投资的明星项目东方网力的董事长刘光也毕业于BIMBA,盛世景投资的步长制药的董事长赵涛更是首届EMBA的大师兄,几位师兄弟同在朗润园里书写了创业传奇,诠释了“铸商界领袖”的含义。更为巧合的是,步长制药于10月28日当天拿到中国证监会的上市批文,将于11月18日正式挂牌交易,预计总市值有可能到800亿,所以,2016年的10月28日对盛世景而言其实是四喜临门。 姚洋院长说:“敏文是我们校友里非常杰出的一位,他关心国家发展研究院的工作,在校友基金会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刚才听他介绍国发院是娘家,我想这是一个很高的荣誉。我希望我们校友走出去,有更多人像敏文这样既做企业,同时又关注社会,关注中国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这样的人才才是我们培养的目标。”他说“刚才敏文讲了很多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前景,我非常赞同他这样一个判断,中国资本市场,如果我们要看股权融资的比例,占到我们整个社会融资比例的3%不到,所以敏文说我们未来的10年,是大发展的10年,这个是完全对的。我们国家发展研究院,也希望加入这个进程。姚洋院长最后的总结与段校长不谋而合:“祝贺盛世景在过去10年的成功,也希望在未来的10年,盛世景能实现自己的目标,成为中国的黑石。”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目前已形成了以私募股权、新三板、产业并购、策略投资和战略收购五大业务为主,覆盖一、二级市场的全产业链架构,以大健康、TMT、能源环保、先进制造、文化娱乐等为主要投资行业。 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盛世景在管基金111只,认缴管理规模400亿元人民币,已与上市公司、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合作发起设立16只产业并购基金,框架协议签约规模超过540亿。累计投资股权项目超过70个,已实现退出28个,参与近30余家上市公司定增,定增投资金额累计约90亿元。公司2015年净利润4.32亿,当年ROE超过55%。基于上述既有业绩,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提出了未来的发展目标:打造成为公众化、集团化、国际化的一流资产管理机构。 以“黑石”为榜样,做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传奇提到行业前景,“资产管理行业的未来是星辰、是大海。”吴敏文董事长对资产管理行业的未来信心满满。统计资料显示,2016年9月,中国有2952家上市公司,市值为8万亿美元,占GDP比重为66%;美国有4381家上市公司,市值为25万亿美元,占GDP比重为153%。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私募公募合计规模约16.5万亿人民币,私募行业规模在2016年9月份首次超越了公募,这是行业发展的里程碑。尽管如此,中国私募基金管理规模只有美国私募基金管理规模的12%左右,行业前景广阔。“随着GDP的持续增长,中国的经济一定会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中国的资本市场也将会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市场,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的资产管理行业规模也将赶上甚至超越美国。”吴敏文董事长表示。志在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翘楚和标杆的盛世景,学习和奋斗的目标正是国际知名资产管理公司——黑石集团。对此,吴敏文董事长解释,行业龙头和标杆具有三层含义。首先,公司的商业模式能够经受市场的考验,真正为企业创造价值;其次,公司的投资业绩可以给投资人一个很好的回报,获得长期的信任;第三,公司应担当行业发展的责任,成为行业学习的榜样而不是质疑的对象,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也要获得监管机关的认可,这样,监管与行业才能形成良性互动。“只有具备上述三种基因和要素,才能成为整个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标杆企业。”吴敏文董事长认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投资机构和投资银行是资本市场的灵魂,中国需要高盛、大摩这样的投资银行,中国也需要黑石、凯雷、KKR这样的投资机构,引领行业的发展,提高市场的效率”!。如同黑石在美国资本市场塑造了诸多商业传奇一样,中国的资产管理机构也将会在中国资本市场,通过股权投资、产业并购等方式,通过一个又一个的成功案例,塑造一个又一个优秀的企业,从而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整体效率。“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巨大的空间,是激励我们共同前行、共同奋斗的无尽源头和动力。”吴敏文董事长动情地说:“盛世景全体同仁愿意与大家共同往这个方向努力,既是为了这个伟大的时代,也不辜负我们自己的追求,不负盛世,不负人生。” 硕果累累的商务会谈28号和29号的商务会谈充满了志同道合的友情,拼搏向前的正能量。 28日下午,吴敏文董事长与铜板街创始人何俊、桂林三金副董事长邹洵、高伟达副总经理高源、安控科技副总宋卫红、京颐科技董事长李志、华凌工贸CEO张军、亚夏汽车总经理周晖等企业家进行了商务会谈。10月29日上午,董事长吴敏文又与众多金融机构、产业资本的嘉宾进行了深入交流,有建银国际中国总经理程景东、中金公司执委会委员孙冬青、民生银行私行部总经理孔庆龙、比克电池董事长李向前、四川欣闻投资总经理尚怀宇、天诺财富董事长钟凯、巨龙管业董事刘汉玉、跨境通副总经理张金红、深圳通道电子董事长欧阳仁美、福建同仁文化董事长游晖、中天能源董事长邓天洲、恒力股份副总经理李峰、拓邦股份副总经理文朝晖、香江控股总经理修山城、重庆华商智汇传媒总经理谷斌、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秘书长马荣璋、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副总经理曹玉涛等。整个商务交流达到了跨界融合的状态,高朋满座、气氛热烈。在各方嘉宾与吴敏文董事长进行交流的同时,雁栖酒店的冬暄厅正在进行盛世景特色基金产品的推介交流会,盛世景的精英团队讲解了几个独具特色的基金产品,包括新策略系列定增基金、策略投资项目平行劣后、新机遇基金平行劣后、新机遇系列跨境投资基金、军民融合产业基金等,引起来宾的广泛关注,集中交流之后,无论是会议厅内、还是冬日暖阳下的草坪,举目望去、各种私聊。高峰论坛:投资和金融界大咖纵论10月29日下午,“资本市场与资产管理”高峰论坛在雁栖酒店的海晏厅隆重召开。 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总裁邓维为论坛致开幕词,他表达了对各位嘉宾的热烈欢迎,希望与会各方能够凭此良机碰撞思想、寻找商机。论坛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主题演讲,特邀中投公司前副总经理、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谢平教授做题为《中国金融改革展望》的发言,对中国金融改革趋势作出了五点展望;其后,北京农商行行长张健华做《商业银行如何把握资本市场的机遇》发言,指出商业银行面对挑战应当扬长避短、抓住机遇;中天能源董事长邓天洲做《产业资本如何借助资本市场腾飞》主题发言,指出产业资本应当与盛世景这样的资管机构深入合作实现共赢;星河世界董事局主席徐茂栋做出《产业互联网的淘金时代》主题发言,指出产业互联网将重构各行各业业态。 吴敏文董事长以《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未来》演讲为主题收官,他指出中国资本市场必将快速发展,中国资管行业的未来是“星辰大海”。几位代表的主题发言引起全场与会人员的深入思考,为第二部分的专场讨论环节点燃了思想的火花。第二部分为吴敏文董事长主持的专场讨论,主题为“大股权时代:如何形成金融与产业的互动生态圈”。专场讨论分为上、下两个半场,对话嘉宾汇聚了各界精英巨擘,包括谢平教授、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黄益平教授、安信信托总裁杨晓波、天风证券总裁张军、民生银行私行部总经理孔庆龙、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秘书长马荣璋、西部证券总裁祝健、铜板街金融科技集团创始人何俊、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总裁王飞、浦发银行资管部副总经理杨再斌、同济堂董事长张美华、恒天财富总裁崔同跃等。各界嘉宾针对金融与产业互动生态圈建言献策,来自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产业链条的各代表交流了观点,高潮迭起、金句不断。九大战略合作协议正式签署10月29日下午,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与九大合作伙伴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将全场的气氛推至最高。这九大战略合作协议为:与Thiel Capital LLC 泰尔资本签署的《Thiel Capital LLC-盛世景海外投资合作协议》;与英飞尼迪集团签署的《英飞尼迪集团-盛世景跨境投资基金协议》;与中铁明珠投资集团签署的《中铁明珠-盛世景战略合作协议》;与浙商证券签署的《盛世景-浙商证券双创债承销协议》; 与中天能源大股东签署的《中天能源-盛世景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作协议》;与同济堂签署的《同济堂-盛世景战略合作协议》;与西博思控股签署的《西博思-盛世景大健康产业基金协议》;与重庆华商智汇传媒有限公司签署的《华商智汇-盛世景文化传媒产业投资基金合作协议》;与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签署的《广东稀土集团-盛世景战略合作协议》。 在签约仪式上,Thiel Capital LLC 泰尔资本的董事总经理Jack Selby说, “泰尔资本1996年创办,目前管理规模超过50亿美元的资产,投资了很多非常著名的企业,像Paypal、Facebook、LinkedIn、Airbnb。投资这些公司,不仅因为它们都在特别的领域,还因为这些公司都是一群不凡的人在领导。我们很愿意和盛世景未来有紧密的合作,在接下来的若干年,共同走向成功。我们也愿意帮助盛世景成为中国未来的黑石。”以色列英飞尼迪集团总裁兼创始合伙人Mr.Amir则指出,将以色列的高科技与中国市场紧密结合是英飞尼迪一直想做的事情。未来的十年是中国的十年,英飞尼迪愿意与盛世景一同迎接这十年。 庆典晚会:让荣誉和梦想华彩绽放29日晚上举办了盛大的十周年颁奖晚会,震撼的盛世景宣传片、精彩纷呈的员工节目、盛大华彩的文艺汇演展现了盛世景人蓬勃向上的风采,鼓舞了士气,提升了凝聚力。晚会将节目演出、颁奖仪式和特别环节融为一体,按照“讲述故事、诠释理念、凝聚力量”的思路,创意了“序—百川入海”“启航、乘风、化境”三个篇章和尾声“山高水长”等五个部分,勾画了“启航出海、乘风破浪、收获归航以至化境、欢欣鼓舞遥望未来”的叙事线索。...
2019年02月18 18:00:00
佛山市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和发展扶持办法(201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二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鼓励引导优质企业运用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我区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我区经济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南方精工上市仪式,唐灼林董事长发言)第一章 扶持的范围和对象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南海区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上市企业、挂牌企业、北斗星企业、上市后备企业、总部企业、增资扩产企业、雄鹰企业、人才团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体定义如下:(一)“上市企业”是指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发行上市,包括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区政府认可的境外资本市场。(二)“挂牌企业”包括“新三板挂牌企业”和“股交市场挂牌企业”:1.“新三板挂牌企业”是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2.“股交市场挂牌企业”是指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及区政府认可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主板挂牌的企业。(三)北斗星企业:经区政府认定的北斗星企业。(四)“上市后备企业”是指依照《佛山市南海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南府〔2011〕228号)要求纳入“南海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的企业。(五)“总部企业”是指投资或授权管理3家以上企业、机构(其中至少1家为区外制造型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区内年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下属企业、机构对营业收入的贡献率不低于25%的企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我区新设或将区内现有机构升格为总部或区域总部的,或对我区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在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情况下,经区政府批准,可按一事一议认定为总部企业。(六)本办法所称“增资扩产”,特指区内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在符合国家及地区的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和用地规划等政策情况下,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生产效率而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其中新购设备总价格3000万元以上)的活动,形式包括购置新设备、改造旧厂房、扩建新厂房等。(房地产企业除外,下同)2016-6-30,南海上市促进会换届大会现场(七)雄鹰企业:经区政府认定纳入“雄鹰计划”的企业。(八)人才团队:经区政府认定纳入“蓝海人才计划”的团队。(九)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通过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的企业切认定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十)申请扶持的上市企业和挂牌企业须纳入“南海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满3个月。(十一)申请扶持的总部企业、增资扩产企业,其当年的纳税增幅须高于年度全区的本产业(指第一、二、三产业)税收增幅。总部企业按其主营业务界定产业类别。 (刘铭恩副区长(右一)为徐咸大会长颁发牌匾)第二章 对企业上市、挂牌及优质企业的扶持第三条 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IPO)的,按以下标准执行:(一)我区重点类上市后备企业从2013年起进行改制的,因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行为而产生所得税的,按区级留成部分的80%,给予纳税主体补助。其中,在国内证券交易所或监管部门正式受理企业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后,支付补助的60%给拟上市企业;成功挂牌上市后,再行支付余下40%部分。(二)向广东证监局申请辅导备案并取得受理回执的,给予企业200万元补助。(三)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材料并取得受理回执的,给予企业100万元补助。(四)上市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给予企业100万元补助。(五)企业成功上市后,按首发募集资金金额分五个档次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集资金2亿元以下的,奖励100万元;2.募集资金2―5亿元之间的(含2亿元),奖励200万元;3.募集资金5―10亿元之间的(含5亿元),奖励300万元;4.募集资金10―20亿元之间的(含10亿元),奖励400万元;5.募集资金20亿元以上的(含20亿元),奖励600万元。第四条 企业在“新三板”首次挂牌上市的,给予50万元补助。企业挂牌后按累计融资金额分阶段给予企业奖励:(一)累计融资资金1000万元以下,奖励50万元;(二)累计融资资金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含1000万元),奖励100万元;(三)累计融资资金达到5000万元―1亿元(含5000万元),奖励200万元;(四)累计融资资金达到1亿元(含1亿元)以上,奖励250万元。(2016-6-30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梁维东对企业发展作指示)第五条 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主板首次挂牌,经该中心审核,符合以下任意一项的,给予一次性25万元挂牌奖励。符合多项的,不重复奖励。(一)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二)挂牌期间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的企业;(三)未完成股份制改造但进行了有效交易,实现融资的企业。第六条 企业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主板挂牌后按累计融资金额分阶段另外给予企业奖励:(一)累计融资资金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含1000万元),奖励50万元;(二)累计融资资金达到5000万元―1亿元(含5000万元),奖励100万元;(三)累计融资资金达到1亿元(含1亿元)以上,奖励125万元。第七条 区内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采用买壳(借壳)方式上市的,给予400万元奖励。有关奖励资金在国内上市公司(或境外上市公司在国内直接控股的企业)将工商注册地迁至南海区后支付给企业。第八条 区外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或区政府认可的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后,将工商注册地迁入南海区的,给予企业400万元奖励。有关奖励资金在企业办理好工商变更、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后支付给企业。第九条 区内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或区政府认可的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成功再融资且募集资金50%以上已经完成投入南海区的,按融资金额分四个档次给予企业奖励:(一)融资额在1―5亿元之间的(含1亿元),奖励50万元;(二)融资额在5―10亿元之间的(含5亿元),奖励100万元;(三)融资额在10―20亿元之间的(含10亿元),奖励150万元;(四)融资额在20亿元以上的(含20亿元),奖励200万元。第十条 企业在区政府认可的境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IPO)的,参照境内上市的标准(合计400万元)给予奖励;按其首发募集资金(按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在南海区已完成投资的金额给予企业奖励,具体参照境内上市的奖励标准执行。其中,境外上市奖励资金在企业正式挂牌上市后支付给境外公司在区内直接控股的企业,首发募资奖励资金在规定的募集资金投放于区内并提供验资报告后支付给企业。 2016-6-30第二届会长徐咸大发言第十一条 鼓励我区上市公司股东在区内进行限售股减持。上市公司直接持股股东在我区减持限售股的,按减持限售股所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之和区级留成部分的80%,给予上市公司股东补助。第十二条 鼓励我区企业(并购方)按照市场原则通过受让股权、认购股权、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控制已设立的、持续经营的企业(目标企业)的重大交易(兼并重组)行为。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按其交易金额5‰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兼并重组协议中并购方对目标企业的现金承买价、承担债务、目标企业净资产作价入股金额(以下统称交易金额)4000万元以上;2.企业兼并重组后第一年营业收入增幅需达到20%;3.兼并重组后的企业注册地在我区,且保证5年内不得解散重组,不得迁离南海区。否则申报企业所得扶持资金必须全部退还我区。第十三条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成功在新三板挂牌或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实现IPO上市的企业可向区上市办推荐1家辅导机构(券商、咨询公司、投资机构)申请辅导奖励。辅导机构成功辅导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成功辅导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实现IPO上市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申请辅导奖励的辅导机构,必须与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并须在企业成功挂牌、上市前3个月将服务协议及相关费用支付凭证交区上市办备案。第十四条 自本扶持办法实施之日起,扶持对象(除“总部企业”及“增资扩产企业”企业外)在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以下简称“金融高新区”)自建或购买、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资金补贴:(一)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的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补贴,三年内分期支付完毕;租赁办公用房的,前三年内,给予当时、当区域、当路段的写字楼(办公)租金参考价30%的租金补贴。自建或购买、租赁办公用房的补贴面积规定如下:1.上市企业、北斗星企业:补贴面 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2.新三板挂牌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3.上市后备企业、雄鹰企业、人才团队、和股交市场挂牌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二)区外的上市企业、挂牌企业将工商注册地迁入金融高新区,并在金融高新区自建或购买、租赁办公用房的,按照我区企业的补贴标准给予扶持。(三)金融高新区的办公用房是指经金融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在广东金融高新区技术服务区范围内,且办公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物业载体。(四)本扶持办法实施前已在金融高新区内租赁了办公用房的扶持对象,须在原租赁合同期满后重新租赁办公用房的,才享受本办法相应的租金补贴扶持;如因业务拓展扩租的,原有物业租赁合同必须继续履行至合同期满结束,扩租的办公用房才可享受本办法的租金补贴扶持。(五)区内的上市企业、挂牌企业、北斗星企业、上市后备企业、雄鹰企业、人才团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金融高新区自建或购买、租赁办公用房的,可不将注册地址迁至金融高新区。企业享受自建、购买或租用办公用房补贴的物业,只能作本单位或关联企业办公使用,且5年内不能将房屋产权转让或改变办公用途。(2016-6-30,上市办副主任全洪(左一)为第二届秘书长黎辉家颁发牌匾)第十五条 成功申请“第一章 对企业上市、挂牌及优质企业的扶持”相关扶持补助的企业,5年内外迁的,依本办法获得的挂牌上市奖励及补助(含同期利息)必须全部退还我区。 第三章 对总部企业的扶持第十六条 我区现有企业组建总部企业并获得认定的,其组建时因股权交易产生税收的区级留成部分,等额补助给企业。第十七条 其他扶持措施参照《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北斗星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2013〕95号)执行。 第四章 对增资扩产企业的扶持第十八条 加大用地支持。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用地指标专门用于企业增资扩产需求。对区政府认定的投资强度大、税收预期高、产业发展前景好的区重点增资扩产项目,通过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多种途径满足企业用地需求。第十九条 给予资金扶持。从增资扩产项目完工当年起连续3年内,按企业增资扩产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中区级分成部分的100%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以拟奖励年度纳税额相对于项目完工前一年纳税额的增加部分为依据。企业在3年内获得的事后奖补资金总额最高为1000万元。(2016-6-30,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梁维东(右九)、区委常委李志伦(左七)、区政府副区长刘铭恩(右七)等领导与徐咸大会长(右八)、李光常务副会长(左六)等促进会会员合影留念)第五章 其他扶持政策第二十条 本办法扶持的企业利用“三旧”改造用地进行建设的,优先办理供地等相关手续,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各级“三旧”改造优惠政策。第二十一条 政府优先保障本办法扶持企业的土地、电、水、气等基础要素供应。第二十二条 经区政府认定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企一策的扶持方法。第六章 扶持的申报和程序第二十三条 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申请表格、奖励(补助)方案,向所在镇(街道)经济促进局提出申请,经镇(街道)审核,再由区上市办、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等相关部门按各自实际职能核定,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奖励(补助)。其中,企业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的挂牌和融资奖励须先由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出具审核意见。第二十四条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和“境外资本市场”的认定,由企业向区上市办提交申请,经区上市办审核后,再报区政府认定。第二十五条 企业可同时申请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认定,但不重复享受以税收环比增量为标准的奖励。第二十六条 区政府设立“南海区优质企业上市和发展扶持专项资金”,本办法中“第一章:对企业上市、挂牌及优质企业的扶持”专项资金由区上市办负责财政预算的申报。“第二章:对总部企业的扶持”和“第三章:对增资扩产企业的扶持”专项资金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负责财政预算的申报。以企业税收贡献核定奖励或补贴的,区、镇(街道)按税收分成比例共同负担。 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二十七条 前100家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本办法在该中心挂牌奖励。第二十八条 关于在交易中心的“融资”,是指以发行债券及区上市办认可的其他方式完成的债务融资,或者以股份转让、增资扩股、股权质押以及其他方式完成的股权融资。第二十九条 “新三板”、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的挂牌企业申请融资类奖励的,企业年纳税额必须达到50万元以上。企业获高级别融资奖励者不兼得低级别奖励,如此前已获得低级别奖励的,应抵减已获得的融资奖励再进行奖励。“新三板”挂牌企业融资奖励累计总额以250万元为限,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融资奖励累计总额以125万元为限。第三十条 企业若同时符合我区其他奖励政策的同类优惠条件,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第三十一条 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签订协议、享受技术开发补贴的企业,不适用本办法。第三十二条 除特别指出外,本办法中纳税、税收均指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以纳税年度内的实际入库金额为准。第三十三条 奖励或补贴的申请主体,如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区金融办报请区政府批准后,有权会同有关部门追回已发放的资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中关于总部企业和增资扩产企业的扶持内容,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负责解释,其他由区上市办负责解释。各镇街结合本办法,自行制定、更新对本镇街企业上市和发展的扶持政策并设立相应的上市工作机构开展企业上市工作。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成功申请奖励认定的,依照本办法继续执行,直至奖励结束为止。由南海区人民政府印发的《佛山市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和发展扶持办法(修订)》(南府复〔2013〕330号)同时废止。 ...
2016年02月04 18:00:00
日期:2016年02月04日 来源:科技部国科发火〔2016〕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发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月29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负责将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负责遴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复核申请及有关举报等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议;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第三章 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第十三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十四条 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认定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暂停其认定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十七条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第十八条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 第十九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第二十条 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所承担的有关工作负有诚信、合规、保密义务。违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根据本办法另行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同时废止。 ...
2016年12月20 18:00:30
2016-11-20 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新政策,提前做好明年高企申报准备工作,佛山市科技局于11月10日举办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辅导会。重点面向2017年申报及重新认定高企资格的企业,帮助企业提前做好明年申报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准备,来自全市五区100多家企业近25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本次辅导会邀请了具有资深高企评审工作经验的邓浩先生及黄健先生担任主讲嘉宾,培训内容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进行深入解读,提醒企业政策变化要点、申报过程的注意事项,以及对企业研发费用完善及高新技术产品专账归集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2017年将至,市科技局提前启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准备工作,通过政策宣讲、引入行业协会及科技中介机构提供申报辅导服务,提高高企认定的通过率,鼓励和促进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佛山市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高企认定及培育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力争完成今年全市高企达到1000家的目标任务,佛山市科技局于9月9日下午在局12楼会议二室,召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座谈会。市科技局梁达明副局长、高新技术科相关科室人员和市政府督查室、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会上,梁达明副局长介绍了今年以来全市高企申报工作的总体情况和主要举措,并强调接下来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密切关注高企评审通过率,及时组织第一、二批评审不通过的企业积极参与申诉;二、继续挖潜,做好第三批企业申报和发动工作。此外,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我市高企认定与培育工作与各单位交换了意见。与会代表结合各自单位职能,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招商引资、筛选科技型企业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市科技局将继续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共同推进我市高企认定与培育工作。 ...